华中农业大学气相色谱-质谱-嗅辩器联用仪等设备(生物小分子功能鉴定平台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气相色谱-质谱-嗅辩器联用仪等设备(生物小分子功能鉴定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色谱仪,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质谱仪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17: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市**区中北路66****花园B座12楼5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14:00
开标地点 ****1号会议室
预算金额 ¥3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莹 谢嘉星
项目联系电话 027-****306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狮子山街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许老师 027-****2631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中北路66****花园B座12楼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莹 谢嘉星 027-****3068

项目概况 ****气相色谱-质谱-嗅辩器联用仪等设备(生物小分子功能鉴定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中北路66****花园B座12楼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气相色谱-质谱-嗅辩器联用仪等设备(生物小分子功能鉴定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气相色谱-质谱-嗅辩器联用仪等设备(生物小分子功能鉴定平台设备清单),包含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制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质联用仪等,共计1个项目包;具体采购内容以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是否

接受进口

是否

核心产品

交货时间

质保期

1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1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交货并完**装调试

产品验收合格后

至少3年

2

制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3

气质联用仪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完**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其投标产品为进口货物,则应提供该产品制造商或国内合法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授权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中北路66****花园B座12楼5室)

方式:现场获取。提交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其授权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4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心官网、****官网。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狮子山街一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 027-****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北路66****花园B座12楼5室

联系方式:王莹 谢嘉星 027-****3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莹 谢嘉星

电 话: 027-****3068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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