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防洪排水工程检验检测服务项目已****行政审批局以崇行审批字【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HBDHGY-****037 (2)项目名称:**区**防洪排水工程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3)建设地点:**区**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内**排水工程 12 项,治理总长度 4266.9m,主要包括**雨水管道、**方沟、**河道、明渠疏挖护砌、新改建道路、暗涵清淤等。(其中**雨水管道、**方沟、**河道、河道疏挖护砌的建设总长度为 3773.15m。)分别为:1.东环路雨水下游接顺工程。2.**沟治理工程。3.大刷坝沟治理工程。4.小刷坝沟治理工程。5.南泥沟治理工程。6.北医三院二期暗涵下游接顺工程。7.小夹道沟治理工程。8.小西沟治理工程。9.前窑沟、后窑沟、瓦房沟**雨水方沟工程。10.旧南口公园**雨水方沟工程。11.万龙沟治理工程。12.安监路雨水下游接顺工程。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检验检测的项目进行专业检验检测,并出具真实、客观、准确、完整的检测数据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且在有效期内,并能够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和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本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2024年1月1****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银行2024年5月1****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标书代写
3.1.4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8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1.9招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市****服务局 联系电话:0313-****428 地址:**市**区西湾子镇****服务局 邮编:076350 质疑答复单位: **** 联系电话:0313-****363 地址:**市**区西湾子镇北新街 邮编:076350 投诉受理单位: **市****服务局招投标监管股 联系电话:0313-****428 地址:**市**区西湾子镇****服务局 邮编:076350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质量检测上岗证。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4 09:00至2024-05-20 17:00时(**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6 09:00:00,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市**区西湾子镇北新街 | 地址: | **市经开区兴盛大街互联网软件园19栋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赵建东 |
联系人: | 谷永梅 |
| 电话: | 0313-****363 |
电话: | 0313-****333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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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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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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