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作战训练装备器材项目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港区**大道 1499-1号
中标(成交)金额:143.****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 | 移动照明灯组; | 华士光; | HSG2800C; | 66(件套); | 83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文杰、姜能座、杜锦蓉、钟松辉、江立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参考如下所列标准下浮20%。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采购费率1.5% ;中标(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货物采购费率1.1%;中标(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采购费率0.8%;(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中信银行**江滨路支行,账号:761********0001847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8182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情况:****小组评议,******公司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招标文件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的情形,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公司、****、**挚臻****公司、******公司、**市紫光****公司、******公司和******公司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
2.1******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P18)投标响应为:“灯头功率:4*100W”,与招标文件要求:“灯头功率:≥2*150W”不符;
2.2******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P7)投标响应为:“灯头功率:4*100W”,与招标文件要求:“灯头功率:≥2*150W”不符;
2.3经评委会评议,认定******公司和******公司该项参数为负偏离,根据招标文件“5、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带★条款的;”的规定,******公司和******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2.4****委员会评议,****公司、****、**挚臻****公司、**市紫光****公司和******公司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府采购政策性加分情况:无。
4、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8.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高助理、0591-****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樊淑贞、陈东英 0591-****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淑贞、陈东英
电 话: 059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