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明伦街1号办公楼资产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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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市**区明伦街1号办公楼资产
项目编号: ****
发布时间: 2024-05-13 11:31
公示信息类型: 招拍挂公告

内容

**市**区明伦街1号办公楼资产

转让底价: ¥ 3,462.807000 万元 挂牌时间:2023-12-01 至 2024-05-24

项目编号:****
保证金: 3,462.807000万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企业性质: 国资
转让方: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现场勘查说明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交纳方式 收款账号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2023-12-01
30 个工作日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公司指定账户。
不涉及

本项目标的房产位于**市**区明伦街1号,钢混结构、共9层、房屋建筑面积为3545.5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111.32平方米,****机关团体办公用地,类型为国有建设划拨用地,评估价格为3462.8070万元(不含土地出让金)。本项目资产信息详见评估报告(鄂长江评估字【2023】062号)“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链接。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462.8070万元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长江****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长江评估字【2023】062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当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公司指定账户,并同意****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财政账户。

5、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过户完毕视为资产移交完成,转让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完成房屋水、电、气、物业管理等变更手续,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网络竞价
1、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462.807000万元。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交易所****公司

账号:420********053002383

开户行:****银行**市**支行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长江****公司
2023-11-27
2023-11-17
鄂长江评估字【2023】062号
3462.807000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周年珠
0711—****002、186****6133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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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招标公告
武汉市武昌区明伦街1号办公楼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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