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1775-007]梅县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2024-2025年度)勘察设计(第七标段)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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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00:00

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2024-2025年度)勘察设计(第七标段)[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 通过
2 (主****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华水****公司 不通过 该投标单位****一中标候选人
3 **灵捷水利****公司 通过
4 **宣源****公司 不通过 不符合最高投标限价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
5 (主)**万****公司,(成)中****公司 通过
6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7 (主)**海纳****公司,(成)**市建邦****公司 通过
8 (****集团有限公司,(成)**诚实****公司 通过
9 ******公司 通过
10 **市广****公司 不通过 该投标单位在第****一中标候选人
11 **市科禹水利****公司 通过
12 **市水利水电****公司 通过
13 **水****公司 通过
14 (主)**省水务****公司,(成)****设计院****公司 通过
15 **省水利****公司 不通过 该投标单位在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05月14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7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3-****301
联系地址:**省**市**区文化路8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753-****083
联系地址:**省**市**区文化路8号
招标人:****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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