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越城区胜利东路261号、263号房屋一年期租赁权
项目编号:(略)
挂牌价格 | (略)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约133.66平方米 |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商业
所在地区**省 **市 越城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略)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略)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越城区胜利东路261号、263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先生|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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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略),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略)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略)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略),给交易相关方及**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略)。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绍房权证蕺山字第A0000045766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该房屋由原承租方简单装修,室内通水、通电及成套消火栓箱1个,无空调设备。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看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略)。 |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传媒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略) | |
联系地址 | **市越城区**东路628号305室 |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略) 万元/年 | |||
是否(略)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13.5万元/年 | 是否(略)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不得违规设(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1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略),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略),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略)。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的,装修工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并符合消防部门监管要求,不得破坏和损害房屋整体的主体结构和安全性能,室内消火栓箱不得封闭或隔间包房内,装修期(略)。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略),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略),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转借、与他人共同使用、与他人联合开发或**运营等方式进行租赁房屋使用权转移,亦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使用权用作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略)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略)2019〕36号)等有关文(略)。如存在(略),出租方(略),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绍**有企业适用) | ||||
租期 | 一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略),您的资金汇入(略),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略)。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略)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略)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略))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略)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略) | |
遴选方式 | 拍卖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资金汇入银行(略),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略),则项目流拍,信息(略)。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
﹒
项目附件 | 授权委托书.doc |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先生 | 电话 | (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越城区**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s://(略)com/SX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