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转让底价: ¥ 6.78 万元 挂牌时间:2024-05-13 至 2024-06-07
(略) | 监测编号GR2024GD(略) | |
转让一批闲置学生课桌椅 | 转让底价6.78 万元 |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略) | |
- |
闲置 | ||
以现场已批准处置的实物为准 |
(略) |
20 个工作日 |
是 |
如果公(略) 受让方 不足(1)个,按照( 10 )个 工作日 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略),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和存放现状(以现场看样时核定的交易标的存放地点、堆码现状、品质、数量、残缺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为准)进行转让。 2.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和存放现状(以现场看样时核定的交易标的存放地点、堆码现状、品质、数量、残缺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为准)予以受让。 3.受让方(略),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地点、堆码现状、品质、数量、残缺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变化、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 4.受让方负责搬运本次交易的资产,并承担拆卸和搬运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拆卸现场恢复的费用。受让方拆卸和搬运本次交易资产时不得损坏转让方的其他资产、设施、房屋建筑物等,若有损坏,受让方必须恢复原貌,并须通过转让方的监督及检查,否则,受让方须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交易标的受领、拆卸、搬运及处置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拆卸和搬运作业现场须接受转让方监督,受让方受领、拆卸和搬运交易标的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略),否则视为受让方偷窃。所有拆卸和搬运人员、交易标的、拆卸和搬运工器具、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均应服从转让方合理的指令,严格遵(略)。 6.转让方确认受让方已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付(略)之日起受让方可行使与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交易标的必须自交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拆卸完毕搬离转让方场地。若受让方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则视同转让方已按约定期限将转让标的实际交付给受让方;同时自约定的交付(略)让方办理标的物移交的责任与义务。如受让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运离,则视为受让方放弃标的物的所有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品种和数量均以现场实物及现状为准,资产转让公告所列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仅供参考。要求受让方在转让前查看标的物时应仔细查看现场,受让人不得(略)。另外转让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均不对标的物的瑕疵和使用作任何担保,要求受让方对标的物的状况自行判断。 2. 受让方必须认可看样时交易标的现状质量、型号规格、附属设施功能配套缺失状况和存放现状予以受让,保证不就看样时已告知交易标的的不全瑕疵和装运时限及其他已告知的事项主张权利。 3. 不得以交易标的使用功能或配套设施缺失与瑕疵状况要求调整交易标的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转让方和广州产权交易所不保证交易标的品质,不保证交易标的功能状况,不承担交易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 受让方在受领交易标的时,因装运或其他因素致使转让方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非处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除现场看样时核定堆放或存放的交易标的以外厂区或仓库的所有非标的物资产】损坏或损失的,保证负责使其恢复原状或按损失程度赔偿给转让方。 5. 严禁拆毁或损坏仓库内、外(略)筑物及外立面门窗设施的完整和安全;不盗取、侵占和损坏厂区、仓库内安装和存放的所有非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仓存品、原材料、配件、备品和电机等一切物资)。 6.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委托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具成交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至受让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委托(略)方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 |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不允许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3,000元。 |
挂牌截止日17:(略) |
(略) |
保证(略)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500 0015 7532 7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略)托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该成(略)5%的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
1、若(略),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略),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
(略) | ||
广州大学[(略)W] | ||
关于固定资产有偿转让处置的批复 | ||
广大(略)(2023)8号 | ||
(略)W | ||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072号 | ||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略)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林小姐、陈先生 |
(略)、(略) |
下载附件信息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略)(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意向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略)); 3、广州产(略)。 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略)(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本人承诺:1、已亲临展示现场,对意向拍卖标的(或成交标的)进行了实物看样,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的数量、存放地点、现状、名称、型号、品质、安全性能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2、若参与竞价不以任何理由拒收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标的物移交后,不以任何理由因标的现状、瑕疵及买受风险等实际情况向委托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张权利;3、在项目竞价前已查阅、知悉《资产交易合同》所有条款,如被确认为受让方,将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