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遴选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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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遴选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略)

各意向代理机构:

近期我中心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采购项目代理服务机构库,请有意向的机构按以下要求于(略)周五)下午17:00前将密封的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递送我中心(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建设大厦三楼,联系人:白女士,联系电话:(略)、(略))。

一、服务要求

(一)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财政等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规定要求。

(二)代理机构(略),以及采购人提出的要求。采购人提出的(略),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避免采购人(略)。

(三)代理机构应指派固定的服务人员与采购方对接,如服务人员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应按采购方要求予以更换。

(四)采购方可定期对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成果进行考核评价,代理机构服务无(略),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五)代理机构在提供(略),对所获取的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公开,否则将依法追(略)。

二、资格性要求

(一)场地要求: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办公及开评标场所(办公区、开评标专区、咨询服务区、档案资料区等)的政府采购专业代理机构。办公场所简洁明快,功能齐全,开评标场所均需通过当地采购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有备案证明。

(三)供应商(略)至少代理过不低于20个采购项目,其中厦门市、区两级政府采购项目不少于10个。(提供各类型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三、投标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略)。

(二)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相关资质证书。

(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有备案证明(须提供截图)。

(六)业绩证明(政府采购网的结果公告截图或采购代理合同复印件) 。

(七)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如符合要求的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超过五家,我中心将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五家。

厦门(略)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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