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分报废资产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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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略)部分报废资产转让

标的编号

N0122ESSB(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5月27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标的概况

存放地

主要存放于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略)办公室内、少部分存放于芜湖市湾沚区荆山河路行政服务中心4层。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的报废资产主要有电脑(含笔记本(略))、打印机、交换机、服务器等,共计49项,141台/套,已全(略),部分(略)。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人民币15,876.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4年4月22日

评估机构

安徽振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略)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略),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略)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略)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略)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略)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略),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

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芜湖市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为报废,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略)。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略),采取(略)(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略)(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略))。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略)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一次(略)。

3、转让标的(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略),具体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自转让(略)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略)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并对照资产明细清单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略):受让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具体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安(略)。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办(略),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搬运、清理离场工作;搬运、清理离场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略),与转让方无关。

5、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为报废,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略),不作为提货依据,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不调整价款。

6、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发现废弃电子产品或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国家危险(略)理资质,须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甄别及处理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7、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人民币16,000.00元)进行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则视同意向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9、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略)。

10、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略),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

(略)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交易所领取。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金额:(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略):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a.意向受让方已(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转让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转让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略)易合同》的;

e.意向受让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送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受让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明确表(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受让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受让方经(略)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略)

c.(略)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受让方为非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略)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略),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略),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略)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略)

另行通知

服务费

附件下载

资产清单.pdf

标的照片.rar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周经理((略))

技术支持

姚经理((略))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其他

(略)部分报废资产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略)
2024年5月14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4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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