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盲区增补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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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监控盲区增补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公平、采购结果公正,根据采购工作(略),现就我单位安防监控盲区增补项目采购意向公示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服务商递交相关报名意向、项目案例及服务方案。

一、项目地点:**某医院(**省**市丰泽区清源街道花园路180号)

二、项目名称:(略)

三、供应商须知: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略):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略)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略)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及受理期限:(略)

六、材料递交方式及要求:

(一)以邮件方式((略));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略)。

1.主题:(略)

2.《意见建议反(略):

(1)需采用A4纸幅面,按下面序号顺序将以下盖有单位(略)

(2)需采(略),按下面序号顺序做成Word文档格式。

★注:上述PDF格式和Word文档两种格式内容,均需提交,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视为无效意见。

3.材料内容:

(1)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反馈表(原件,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情况自定)(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

(7)法定(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人未到询价评审现场需提供,附件,原件)。

(8)参加本次采购(略)声明(原件,附件)。

(9)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附件)。

(10)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附件)。

(11)法定代表人授权(略),并提供近三个(略)。

(12)对参数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参数意见或建议需另附电子版,附件)。

(二)以现场递交方式。

1.指定专人送达:(略)

2.现场递交材(略)。

★如材料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视为无效意见。

七、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视情作为我院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院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或电话回复。本内容为需求参数公示,同步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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