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5-1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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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关于**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更正澄清: 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中任意一方均可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现更正为: ①“****政府采购工程”,标的对应的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中由施工企业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2024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