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创置业有限公司所持钢材处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信创置业有限公司所持钢材处置
**信创(略)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转让底价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略)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信创置业(略)
GR2024SC(略)-5144.6 万元
——
自公告之日起(略)2024-0(略)
2024-05-20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略)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略)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一、本次处置资产系**信创置业有限公司与**宇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朗铭置业有限公司、朗志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由法院判决获得,本次处置资(略).25吨,其中箱型柱252.22吨、钢梁147.03吨。钢材(略)(2020)天府新区法技委字第00007号鉴定意见书,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接标准和依据。根据判决书本次转让钢结构分为两部分:箱型构件;焊接H型钢构件,材质为Q345B。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意向受让方(略),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和交接。标的实物资产在(略),不影(略)。提醒各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

二、本次处置资产原属于某项目使用的定制产品,由于决策变化该项目已终止,所以本次处置资产己失去原来的使用用途。

三、因本次处置资产采用露天堆积的方式存放,箱型柱、H型钢梁均存在锈蚀情况。

四、标的(略):

看货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 (略)

标的现场查看地址:(略)

现场(略):在项目公告期法定工作日时间,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看货联系人,按双方约定时间前往。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略),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略)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信创置业有限公司
(略)U
国有控股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 **市 天府新区
**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广都上街135号
万李丹
2,000 万人民币
房地产业
中型
省级国资委监管
**发展(控股)有限(略)
(略)
**发展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023-11-16
\
144.6 万元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略)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阅。

二、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一)评估人员在履行对评估对象现场核实程序时,评估人员对钢结构外观状况、规格进行了核实,由于钢结构重(略),并且产权持有人提供了判决后运回钢结构的过磅称重单,故本次现场查勘未再对重量进行核实,对钢结(略)(2020)天府新区法技委字第00007号鉴定意见书”、“过磅计量单”和《资产评估申报表》确定。

(二)评估对象原属于某项目使用的定制产品,由于决策变化该项目已终止,本次委托(略)。

三、其它披露事项

1.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略)。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度、性能、现场转运作业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标的资产(略)。看货完毕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场状况确认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凭确认后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本次处置资产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如意向(略),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视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2. 钢材总重量约(略).25吨,其中箱型柱252.22吨、钢梁147.03吨。钢材总重量依据为(2020)天府新区法技委字第00007号鉴定意见书(特别提示:重量仅作为参考,不作为交接依据和转让方对资产实际重量的保证,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和交接。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格,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等)。根据判决书本次转让钢结构分为两部分:箱型构件;焊接H型钢构件,材质为Q345B。本次处置资产原属于某(略)目已终止,所以本次处置资产己失去原来的使用用途。因本次处置资产采用露天堆积的方式存放,箱型柱、H型钢梁均存在锈蚀情况。

3. 本次处置的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

4. 本次处置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不遗留。

5. 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 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本次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7. 成交之后所堆放标的资产可由受让方直接搬离。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略),确保施工安全,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对其中较大的资产设备,受让方无法整体搬离的,可由受让方进行现场切割,施工方案需报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约定以及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受让方在施工、搬离、清场、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受让方施工、搬离、清场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的内容,并同(略)。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须一并签署《安全协议》。受让方须(略)(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按期完成资产(包括交付资产以及产生的垃圾)搬离、运输、清场且无安全事故及损失的情况下,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提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回。

9.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产权交易合同》及《安全协议》生效且乙方交纳全部履约保证金及所有交易价款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搬离、运输、清场工作。

10.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11. 其他事项详见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等文件。

12. 标的资产现场查看联系方式:

看货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 8840 9877

标的现场查看地址:(略)

现场查看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法定工作日时间,意向受让方(略),按双方约定时间前往。

不参与
20 万元
——
2024-05-20 17:(略)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一、确认受让(略)

意向受(略),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略)。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略)

2.意向受让(略)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略)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略)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略),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略)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略)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略),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略)。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略)。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安全(略) 登录后下载或预(略)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网络竞价
逯经理(略)
史经理(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略))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略),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略),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略),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略),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略)。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略),本所对(略)。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略)(以在规定时间(略))。意向方(略),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略),须注(略):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略),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略),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略)。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略),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略),应按照项目公(略)。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略)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略),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略)。

西南联合产权交(略)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略)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略)。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略)。

投资者可能面对(略):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略),甚至导(略),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略)。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略),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略)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略)。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略)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略),否则可能会(略)。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略)。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略),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略),审慎做出(略)。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4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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