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牌LFMG1E724JS051245等2辆车(国资监测编号GR2024SZ1000489)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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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丰田牌LFMG1E724JS051245等2辆车
****
丰田牌LFMG1E724JS051245等2辆车
CQBD202****300004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万元) 标的资产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 转让方承诺
丰田牌LFMG1E724JS051245等2辆车
31.1315万元
**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5-****1848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机动车 标的状态 车牌号码 机动车品牌 登记日期 购置日期(年月日) 车架号 使用年限 数量 行驶公里数 (以实际公里为准) 年检至 其他说明 机动车 标的状态 车牌号码 机动车品牌 登记日期 购置日期(年月日) 车架号 使用年限 数量 行驶公里数 (以实际公里为准) 年检至 其他说明
闲置津RPT460
一汽丰田2018-10
2018-8LFMG1E724JS051245
详见车辆行驶证1
178312详见车辆行驶证
车辆型号:丰田牌SCT6486GR
闲置津FGL830
**通用2017-09
2017-10LSGUL8ALXHA123363
详见车辆行驶证1
274879详见车辆行驶证
车辆型号:别克牌SGM6522UAA2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存在担保情况 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是否涉及共有情况 其他重要说明

1、别克牌SGM6522UAA2、丰田牌SCT6486GR停放于****停车场,处于封存状态。别克牌SGM6522UAA2日常保养较好。丰田牌SCT6486GR是经过维修的重大事故车,通过委托查博士车辆检测机构对LFMG1E724JS051245丰田-普拉多进行全车检测,并出具了《查博士车辆检测报告》。事故检测39项,异常4项,分别是水箱框架开裂变形,左前减震器座锈蚀、变形、凹陷、钣金修复,左侧上边梁喷漆修复,左前翼子板骨架开裂变形;辅助事故检测27项,异常6项,分别是前防撞梁变形,左前大灯框架开裂变形、有拆卸痕迹,右前大灯框架有拆卸痕迹,左A柱外侧喷漆修复,右A柱外侧喷漆修复,后防撞梁锈蚀开裂。目前两辆车均可正常行驶,均已通过年检,证载权利人均为产权持有单位****。

2.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等留****交易所的备查资料。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批准情况 转让方内部决策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
****
国有控股企业
****国资委监管
国****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
2024-05-02
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11)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详情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元) 截止时间 交纳方式 处置方式 交易方式
一次性付款

1.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若挂牌期满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点,拍卖地点:网络拍卖平台,办理拍卖登记手续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185****0568。

2. 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和/或本所的所有权利主张。

5.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意向受让方到现场实地确认标的现状,确认无误****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踏勘具体地点、时间统一安排,请意向受让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赵新,电话:185****6388。

6. 受让方****交易所通知要****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 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不含车牌。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8. 与标的资产过户有关的政策由受让方自行咨询,因受让方无法提供过户所需资料,或因标的资产达不到环境标准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 受让方自****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否则,超过期限的,转让方有权对标的资产进行销户。

10. 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相关税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标的资产在变更登记前发生的违章罚分、罚款、停车费等拖欠的费用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

11. 购买标的资产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由受让方自行咨询转入地政策,因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12. 转让车辆自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对于该车辆的一切内部或者外部风险或者任何质量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14.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在网络竞价中、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4)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6)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5.****银行转账方式****交易所结算账户。

****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交易所****公司

账 号:812********0010091

开 户 行:**银行-**分行

16.**联交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赵新 ;联系电话:185****6388。
93000
挂牌截止日21:3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转账
1.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公司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线下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披露期及其他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期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联系地址 网址/微信公众号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www.****.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特别提示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4
招标公告
丰田牌LFMG1E724JS051245等2辆车(国资监测编号GR2024SZ100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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