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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 19 号)和******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3〕40 号)的规定,为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局对2023年度**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单位开展了年审工作。现将年审结果公布如下,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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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