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涂坊镇邱坑村饮水工程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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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涂坊镇邱坑村饮水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县涂坊镇邱坑村饮水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系统招标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8时30分修改成2024年05月31日 08时30分,涉及相关时间均做同步调整。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7.1“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概况;

(2)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如有);

(3****委员会成员名单;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有);

(5****委员会对投标人信用分、投标报价给予修正情况(如有);

(6)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信用分取值、总评分;

(7)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个人业绩(如有)、证书名称和编号;

(8)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0)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现修改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概况;

(2)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如有);

(3****委员会成员名单;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有);

(5****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情况(如有);

(6)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总评分;

(7)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个人业绩(如有)、证书名称和编号;

(8)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0)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二“开标记录表”中的信用分栏。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价(评标价)评审方法内容:

投标价(评标价)评审方法

投标价(评标价)评审在通过上述入围评审后进行,投标人投标价(评标价)Ai=(p1+p2)hi,式中:

p1---投标人报价合理性系数。投标人存在本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合理性系数取0.05,不存在的取0:①投标报价低于等于下浮率b%相应总价的;②投标报价高于下浮率a%相应总价的;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单价有高于控制价相应单价10%的(如有控制价清单)。

p2---投标人信用系数。根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法定媒介为准)**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公布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得分计取。对通过合格评审的投标人,按其信用评价总得分(如有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得分计取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为第一、二、三位(允许并列)的分别赋予0.9995、0.9997、0.9999信用系数,其他的赋予1.0000信用系数。

hi--通过上述入围评审的投标人报价。

【注: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个人身份信息未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登记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为0,p2=1.0。】

现修改为:

投标价(评标价)评审方法

投标价(评标价)评审在通过上述入围评审后进行,投标人投标价(评标价)Ai=(p1+p2)hi,式中:

p1---投标人报价合理性系数。投标人存在本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合理性系数取0.05,不存在的取0:①投标报价低于等于下浮率b%相应总价的;②投标报价高于下浮率a%相应总价的;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单价有高于控制价相应单价10%的(如有控制价清单)。

p2=1.0。

hi--通过上述入围评审的投标人报价。

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格式”的“十七、投标人承诺书”中内容现修改为:

投标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工程投标,将积极响应有关投标人承诺制的精神,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保证不出现转包、挂靠、虚假文件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如违反承诺,我单位将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该违法行为可作为不良记录,并受到相应惩戒。

特此承诺。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六、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5月14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31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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