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代理比选公告(二)
一、发布单位:****
二、比选项目:(2014)**民初字第888号、(2018)川0184民初2457号、(2019)川0184民初3537号、(2016)川0184民初169号、(2018)川0184民初489号、(2015)**民初字第217号民事案件执行代理,合计执行标的****3828.98元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
三、比选申请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事务所,****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2.成立10 年以上,执业律师100****事务所;
3.参加本次企业参选活动前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4.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省国资委通报;
5.律师事务所必须委派人数不低于5 人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该团队及其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其中1 名为律师团队负责人,必须是执业15 年以上的执业律师,负责团队统筹、协调等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3)近3 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办理民事执行案件相关经验;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代理方式及费用
风险代理,代理费=实际收回款项*中选价格费率(价格费率不超过15%)。
五、注意事项
1.比选文件领取:2024年5月14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17:00止;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市**街道永盛巷35号;
3.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根据相关规定,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平台使用费1000元,由**农交所****公司向中选方收取平台使用费。
5.报名材料:****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介绍信、负责人委托书、承办律师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6.领取比选文件前后均可了解相关案情。
7.联系方式:张先生****6516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