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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有关要求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公告》(JS-YPDLCG2021-3-1)规定,我局起草了《第一二三批国家药品集采接续采购续约方案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14日-16日17时。
二、意见反馈邮箱:****@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第一二三批国家药品集采接续采购续约方案反馈意见”。
附件:第一二三批国家药品集采接续采购续约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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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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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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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批国家药品集采接续采购续约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