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卫生健康局稻城县县乡两级医疗能力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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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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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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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县乡两级医疗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省**市**区新繁街道会展大道466号3栋附3017号 6,9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县县乡两级医疗能力提升项目):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县县乡两级医疗能力提升项目 中旗 等 iMAC 1800 等 1(项) 6,988,000.00 6,98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克军(采购人代表)、周红、俞伟民、黎万寿、谢碧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照以下收费标准计算进行收取。收费标准(费率):货物: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7.49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427。

2.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金珠镇亚丁路一段5号

联系方式:0836-****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一环**一段99号1栋26层13号

联系方式:028-****3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亮

电话:028-****3533

****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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