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略)
本招标项目于 (略)8:30 时在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略)
招标人:(略)
建设规模:(略)
招标方式:(略)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罗秋兰(主任专家)、单桂芳、陈德勇、黄继英、鄢全春
评标办法:(略)
3、被(略):
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未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予以废标。
4、中标(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项目负责人:吴敏 注册证书编号:闽(略)
投标报价:(略)
工期要求:(略)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4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南浦北路558号御景华府1幢103室2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略)
电 话:(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二0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