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水务2024年-2025年物业外包服务(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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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东水(略)(第三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东水务2024年-2025年物业外包服务(第三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略)

2.2 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量合理配备人员数量,确保按时按量按标准完成相应工作。

2.3服务期

本次服务期期限为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服务期开始后前三个月为考察期。考察期(略),若考察期内乙方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略)期限届满,乙方无任何遗留问题,全部撤场和完善相关移交手续,双方完成结算且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考察期服务结算费用;若考察期内未践行投标时的各项承诺、考核不合格、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和(或)不按合同约定等要求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不支付考察期内服务费、服务成(略)由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除/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全额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完全赔偿给招标人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略):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从(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合同期内2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存根的复印件)。

3.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略),否则招标(略));

3.4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招标人及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6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5投(略),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略)(提供承诺(略),格式自理);

3.6考察期内未践行投标时的各项承诺、考核不合格、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和(或)不按合同约定等要求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考察期内服务费、服务成本(略)还),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投标人完全赔偿给招标人和(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略)(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5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略)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略)(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略)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略)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1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略),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略):202(略),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房间见(略))。

5.2 投标截止时间:(略)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渝东水务(略)业外包服务(第三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略)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略)
(略)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略)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略)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略)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略)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略)
(略)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略)
(略)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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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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