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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见附件:《2024年**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分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第二批征集结果明细表》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略)/(略)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自(略)。
四、争议处理
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此次通过审核的入驻供应商应及时按照2023年12月11日发布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常态化供应商征集公告》文件要求做好后续工作。请申请加入**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流群(QQ群):(略),并修改群名片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每家入驻供应商只需添加一人。后期我们会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流群发布相关通知,各供应商需及时关注。附件:《2024年**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分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第二批征集结果明细表》
**财政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