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4-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针对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我单位提出以下疑问,请给与解答。

(1)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57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对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不包括施工单位自检项目)。

(2)招标文件第58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针对以上两项,据市场调研,****建设厅建质函〔2017〕1949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自检不再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开始,**省才普遍实行第三方检测工作。省内具有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检测业绩(不包括施工单位自检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检测费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检测机构极少,有存在排斥、变相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请问:根据以上问题,是否可以将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及商务评审对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均调整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不包括施工单位自检项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姚华庭

联系方式:0551-****816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孙海洋

联系方式:0551-****7672

2024年05月14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8
2024-05-24
2024-05-24
2024-05-17
2024-05-14
招标公告
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
当前信息
2024-05-01
2024-05-01
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