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024年生态河道补助资金项目(长效管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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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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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2024年生态河道补助资金项目(长效管护)采购项目(略)
招标编号:JSZC-(略)-XZTY-C2024-0003
江苏(略)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丰县2024年生态河道补助资金项目(长效管护)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略)
招标条件
丰县2024年生态河道补助资金项目(长效管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SZC-320321-XZTY-C2024-0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05万元,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略)
规模 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 丰县2024(略)(长效管护)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中标人不得分包与转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即在开标时首先进行资格审查)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5-15 08:(略) 至 2024-05-21 17:(略)
获取方式 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本公告附件进行下载);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原件复印后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略)@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8 14:(略)
递交方式 丰县南苑路31号丰县水务局904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28 14:(略)
开标地点 丰县南苑路31号丰县水务局904会议室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XZTY-C2024-0003 项目名称:丰县2024年生态河道补助资金项目(长效管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5 万元 采购需求:计划对惠河、黄干沟、大沙河左截渗沟、白银河、王沟七号沟、王沟九号沟、老复新河、欢北河、老解放河、毛河、忽城大沟、宋庄大沟及梁后河等13条河道进行为期6个月的长效管护,管护长度为92.25km,管护面积为2.79km2,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中标人不得分包与转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即在开标时首先进行资格审查)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index.htm);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5 月15日 08:(略)至2024年 5 月21日 17:(略) 方式: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本公告附件进行下载);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原件复印后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1120433456@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北京时间 14:(略) 地点:丰县南苑路31号丰县水务局904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北京时间 14:(略) 地点:丰县南苑路31号丰县水务局9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新沂市四季花城西门商业三北首 (四)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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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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