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精雕高速加工中心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10:(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略)精雕高速加工中心采购
预算编号: (略)
预算金额(元): (略)元(国库资金:(略)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略)精雕高速加工中心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精雕高速加工中心货物采购及相关售后服务,交货期:(略);质保期:不少于1年
合同履约期限: (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略):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
1)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2)本项目专(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 (略)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cn/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略)
开标地点:(略)cn/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方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
2. 投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CA证书;笔记本电脑;上网设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装订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3.(略)、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 本项目为电子采购项目,供应商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需的相关手续、CA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云平台服务热线:(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