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标段号 | 标项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最低限价 | 备注 |
1 | 台州湾新区东部(略) | 详见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 | 1 | 项 | 农用地:(略) | 1、高标田建设等由中标方投入,详见招标需求; 2、用地租金(略)(建设高标田的地(略),其他农用地(含垦造耕地)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递增5%。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本项目供应商条件:
1、拥有设区市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资质或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农业企业;(以政府认定文件为准)
2、自(略)来,在全国范围内有累计5000亩以上耐盐碱粮食作物种植经验,并具备耐盐碱水稻种植的技术和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测产报告,若合同不能证明其土地为盐碱地的,则需提供土壤检测报告);
3、拥有粮食作物种质资源研发和培育资质或具备盐碱地改良技术专利或者资质;(提供专利或资质证明)
4、拥有农业种植、土壤改良或种子研发方面专业人才或团队。(需提供(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略)
(二)方式:网上下载-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一)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网址: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com/)
五、发布公告
(一)公告网址: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
(二)公告期限:(略)
六、(略)投标人需登录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进行注册后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1)现金转账
① 电汇或银行转账(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台州湾(略)账号后支付,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
②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须注意双休日银行柜台休息对公对公转账的影响。开标结束后,未中标投标单位及时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保管,待履约担保办理完毕并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人返还中标人。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略)(招标人名称);
②工程(略)
③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
通过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略)。
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标段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每个标段对应相应的订单号,汇款时备注订单号。
递交方式二(非电(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
递交方式:(略)
(1)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工程保函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姓名须与全国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的相一致),否则工(略)。
(2)若是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工程保函的,应持针(略),否则工程保函不予签收。
(3)递交工程(略)成中提供的人员一致,若提供的不(略)。
提交地点:(略)
提交时间:(略)9:00-09:30
接收人:(略)(代理机构)
接收人联系方式:(略)
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
3、注意事项
① 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 现金转账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③ 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购买工程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④ 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略)⑤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购买工程电子保函截止时间:(略)16点前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3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略),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om)及“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略)cn)。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略)
名 称:(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B幢1104
(二)采购人
名 称:(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三)同级采购监管机构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四)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20(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