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东平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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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资审公告
开标记录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招标文件澄清
资格预审结果
****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5-14 11:32:33

****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0514-01-01

2.2项目名称:****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2.3建设地点:位于山****经济开发区。

2.4建设内容:****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冷媒管、冷凝水管、配电箱、电缆安装等,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766.661964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7日08时3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经济开发区创业创新公共平台1号楼

邮政编码:271500

联系人:孟科长

联系电话:0538-****9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谢过城街123号

联系人:刘工 胡工

电话:0538-****002

8.异议(质疑)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胡工; 联系方式:0538-****002。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投诉受理电话:0538-****901。

8.3项目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053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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