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市宁**路26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省**市宁**苑B-1004室 | |
项目名称 | **省**市2024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监理(三次)二标段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中心5栋4层(1-3)室A141号 | |
投标报价: 440000.00元 | |
服务期:51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各项目开工令时间为准)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68.98 | |
项目总监:宾明文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JGJ****82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京台国家高速公路**省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HAJL-03 2、国道110线**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第HBZD-1标 | |
项目总监业绩:无 | |
其他: 企业奖项 1、**至**高速公路**段获“詹天佑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市路达****公司 |
地址:**市**区木渎镇珠**路211号1幢1219室 | |
投标报价: 426000.00元 | |
服务期:51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各项目开工令时间为准)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66.72 | |
项目总监:詹辉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JGJ43826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县 2020 年交通工程监理 2、G233 扬之河桥危旧桥梁改造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 1、**县 2020 年交通工程监理 2、G233 扬之河桥危旧桥梁改造监理 | |
其他: 企业奖项 1、312国道**西段改扩建工程获2021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2、****协会2023年颁发的交通建设优秀监理企业称号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市交投****公司 |
地址:******开发区梅溪路 521 号 | |
投标报价: 448475.40元 | |
服务期:51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各项目开工令时间为准)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53.07 | |
项目总监:李进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202********00000708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监理乙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东亭乡 X203 外阳路、环湖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
项目总监业绩:无 | |
其他:企业奖项:无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朱工(招标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019(招标人)、0563-****864(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