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所属一辆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 | 转让底价 | 1.6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4-05-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1 | |
标的所在地 | **市**区通达路21号 |
机动车具体信息
品牌型号 | SVW71412AR | 车牌号码 | 鲁Q1A006 | |
车辆类型 | 轿车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车辆识别代号 | LSVAA4BR3EN058910 | 权证 | ||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 2014-03-14 | 颜色 | ||
排量 | 数量 | |||
行程公里数(万公里) | 10.7588 | 核定载人数 | ||
检验有效期 | 2025-03-31 | 交强险终止日期 | 2025-04-01 | |
详细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标的车辆出厂日期为2014年3月14日,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3月,截至2023年12月29日已行驶里程107588公里,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4月1日。 2.车辆过户前的违章记录及罚款由转让方承担。 3.标的车辆目前已闲置,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标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所属车牌号不参与此次处置。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事项详见**天恒信土地房****公司出具的天恒信评报字(2024)第2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071、176****5361。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办理车辆过户以及其他必要手续,自行承担交割、车辆过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解决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到的维修、检测、故障修复、拆装、改装、等所有费用和责任、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0.3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4-05-21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所属一辆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 | 转让底价 | 1.6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4-05-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1 | |
标的所在地 | **市**区通达路21号 |
机动车具体信息
品牌型号 | SVW71412AR | 车牌号码 | 鲁Q1A006 | |
车辆类型 | 轿车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车辆识别代号 | LSVAA4BR3EN058910 | 权证 | ||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 2014-03-14 | 颜色 | ||
排量 | 数量 | |||
行程公里数(万公里) | 10.7588 | 核定载人数 | ||
检验有效期 | 2025-03-31 | 交强险终止日期 | 2025-04-01 | |
详细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15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标的车辆出厂日期为2014年3月14日,车辆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3月,截至2023年12月29日已行驶里程107588公里,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4月1日。 2.车辆过户前的违章记录及罚款由转让方承担。 3.标的车辆目前已闲置,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标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所属车牌号不参与此次处置。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事项详见**天恒信土地房****公司出具的天恒信评报字(2024)第2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071、176****5361。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办理车辆过户以及其他必要手续,自行承担交割、车辆过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解决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到的维修、检测、故障修复、拆装、改装、等所有费用和责任、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0.3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4-05-21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