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五经富美丽圩镇创建项目五经富镇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澄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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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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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县五经富美丽圩镇****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
**县五经富美丽圩镇****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澄清变更公告编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县五经富美丽圩镇****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2024年05月14日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专区 发布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主要合同条款中第五点中(2)内容为: 开工后第二个月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14天内按有关程序审核拨付承包人申请的工程进度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累计支付进度款不低于合同价款的 80%;工程****财政局审核定案后 3个月内,支付至审定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 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5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现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主要合同条款中第五点中(2)内容为:开工后第二个月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14天内按有关程序审核拨付承包人申请的工程进度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累计支付进度款不低于合同价款的 80%;工程****财政局审核定案后 3个月内,支付至审定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 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5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注意事项:其他内容不做调整,若本澄清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澄清变更公告为准。本澄清变更公告未补充(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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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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