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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永修县药品经营企业许可事项变更、延续公示(第(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修县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通知(永府办字〔2(略),对以下企业的变更、延续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延续。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4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2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企业详情请看附件。)
监督电话:(略)
通讯地址:永修县城投大厦西辅楼三楼 邮政编码:(略)
永修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经营范围 | 仓库地址 | 变更、延续内容 |
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修虬津店 | 汪婷 | 姜丽梅 | 张桂娥 |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虬津镇香山路37号 |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含冷藏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限连锁)、肽类激素(仅限胰岛素)、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 | 无 | 1.自2024年9月2日止2029年9月1日;2.经营范围由“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除外),中药饮片”变更为“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含冷藏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限连锁)、肽类激素(仅限胰岛素)、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3.质量负责人由“张景翠”变更为“张桂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