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市级审批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市级评审机构选取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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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级审批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市级评审机构选取(略)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市级审批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市级评审机构选取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略)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保山市市级审批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建设项目压履矿产(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由于本次采购选取评审机构,不能预估计算各类评审项目的数量,故本次采购不设置具体采购预算金额,将根据实(略)。

5.最高限价:

5.1完成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工作最高限价:

(1)金属类,大型¥20000.00元/个,中型¥11000.00元/个,小型(略).00元/个;

(略)元/个。

5.2完成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最高限价:

(1)压履矿产资源¥6000元/个;

(2)压履矿业权未压覆矿产资源¥3000元/个。

6.采购需求:

6.1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略)的方式选取保山市市级审批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市级评审机构,评审机构接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技术规范对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开展评审服务工作。

6.2评审工作质量要求:评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略)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6.3评审机构选取数量:(略)

6.4项目服务地点:(略)指定地点。

6.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略)文件。

6.6磋商报价说明: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分别填报各类报告评审工作全费用综合单价磋商报价,磋商报价须包含本次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以及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为开展采购人委托的具体报告评审工作所涉及的场地和相关设备设施使用费、会务组织服务费、评审相关材料费、后期追踪等服务费用,以及项目服务管理费、人工费、差旅费、税、费、风险等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的所有费用。

6.7付款方式:(略)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年。本项目按照一年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第二年、第三年按照云财采〔(略)件和云财采〔(略)件执行;当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服务单位开展综合考评,评审机构在该年度服务期限内开展评审工作服务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重大违约失责等相关问题,且考评其服务质量、绩效评价优异的前提下,采购人将与评审机构协定签订下一年合同。若因采购人考核评价不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重大违约失责等相关问题,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小(略)(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略),其产品(略)。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略)(云政办发〔2022〕42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当符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2〕102号)的规定,必须具有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能力,不得从事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的矿产勘查、矿山地质等工作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不得在成交后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评审任务进行转包和分包,请针对以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3.2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略)。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 2024年05月21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略)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一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开启

1.时间:(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一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略)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略)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略):

(略)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汇入地址:(略)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略)

联系人:(略)

注: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略)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略)公告全部内容;(略)公告或(略)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本项目属于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A座11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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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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