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党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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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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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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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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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BZQ(略)

二、项目名称:

(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社区福海科技工业园A1栋402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拟采购一家服务供应商为(略)食堂提供就餐服务,满足党校教职工及培训接待用餐需求,费用据实结算, 具体详见(略)文件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书红、刘文娟、赵朝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略):

本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略)

2.公告发布日期:(略)

3.开标日期:(略)

4.资格(略):/

5.业绩:(略)

6.信誉(荣誉获奖):(略)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略)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略)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略)

1.提出质疑(略)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略)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略)(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略)

(3)具体、明确(略)

(4)事实依据;

(5)必要(略)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略),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谯城区财政局:(略)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略))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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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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