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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略)拟对(略)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光明区财政局同意,(略)拟与原材料公司签订延长(略)合同,延期期限为1个月,合同金额126,900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略)(GMDL2021170194)于2021年4月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中标公司为(略),项目金额支付上限为1,522,800元/年(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贰仟捌佰元整),中标折扣率为0.8,项目第三年服务合同将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鉴于我社区新一轮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目前处于招标阶段,按照目前的采购实施进度预估,存在无法在服务到期前完成此轮服务采购工作的情况。为保障社区食堂的正常运转,根竹园社区特申请延期《(略)合同》,延期期限为1个月,1个月支付金额上限为126,9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玖佰元整),实际产生费用按时结算,此项目费用从2024年根竹园社区后勤保障经费-饭堂经费中列支。 |
征求意见期限:从(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略) 地址:深圳市(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