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专项(高新区智能交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信息化专项(高新区智能交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38,808.5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信息化专项(高新区智能交通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38,808.54元
| 1-1 | 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 智能交通-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等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038,808.5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建成,服务期三年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电子标服务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执行黑财规【2023】32号文件的几个问题》回复****政府机关职能划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即可”情形的,****政府职能划分文件。
各供应商请依据以上两种情形,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省****开发区火炬新街46号
联系方式:0459-****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1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维
电话:045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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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