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4 [其他类]绵阳会展中心综合体项目周边应急通道(第二次)商品混凝土材料[标书发售未开始]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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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会展中心综合体项目周边应急**(第二次)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会展中心综合体项目周边应急** 已由绵**新区经济发展二局以 绵高经发发改【2022】183号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略)

2.1 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应急**起于会展中心西南侧空闲地块内规划四号路止点,止于辛店子桥头,本项目拟建道路1条,总长约1400米,路基宽7.5米。建设内容为**应急**及配套雨污水管网、安全设置、照明、电力、通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略)。

2.2.1设计速度

路线采用“四级公路I类”的标准建设,其设计速度为15Km/h

2.3 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2.3.1 招标范围:(略)

2.3.2 标段划分

本次(略)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1。具体标段划分、交货地点、主要技术规格、供货数量及对应施工标段见本公告附表一。

2.3.3 交货期

√ 1 标段:交货期:4个(略):24个月(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交货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略):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

√1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联合

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略)。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略),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略),不得(略)。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人(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略)。

3.5 同一标段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材料只能(略)

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15日 00:00 至 2024年 05月19日 23:59时,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4.2 企业未(略),登陆**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按注册流程(略),方可(略),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 √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略)。

踏勘现场集中时间: (略)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06月04日9时 20 分(**时间),送达地点为**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涪城区三**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5.3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略)”将拒收相(略)。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否则(略)。

√(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

√ 现场开标:(略)

□ 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在“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略)。

6.(略)

本次招标采用资(略),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略)

本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全(略)(**(略))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8.1.1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全国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市)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全国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市)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3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略))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

邮政编码: (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6号**尚高﹒国际创意联邦9栋3层

邮政编码: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1栋2单元10层1号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传真: /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