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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察布市**区一批房产公开处置(标的12)(**察布市**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09FC(略)-2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0:00:00 | 挂牌(略) | 2024-05-21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以实际勘验为准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约(㎡) | 以实际勘验为准 | 套内建筑面积(㎡) | 以实际勘验为准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以实际勘验为准 | 使用期限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权利性质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房产类型 | 其他 | 房屋结构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所在层数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房屋户型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房屋朝向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房屋现状 | 租赁情况 | 闲置 | 装修情况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抵押情况 | 以实(略) | 配备电梯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欠费情况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 其他情况 | 详见附件清单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20 | 评估基准日 | 2023-02-20 | 评估机构 | **华方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元) | (略).20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察布市*(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略),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略)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行为(略) | **察布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告知 |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察布市**区(详见公告附件),成交后转让方(略)。标的照(略),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处于闲置状态,建筑(略),不是实测面积,最终面积,以实际勘验为准。标的内(略)。 2、标的由转让方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涉及的相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转让方负责,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略))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8、勘验时间及联系人:(略)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交易合同约**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略)。意向受(略),(略)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略),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略))递交至中心。 3、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交易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交易合同约**算。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交接完成确认通知后,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 4、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后出具交易凭证。 (略)的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涉及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权属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6、转(略),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交付前的资产保管责任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日起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8、本项目交易价款可以以债权进行抵顶(保证金除外),不接受债权人联合体参与抵顶。如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应在交纳保证金前自行与转让方确认可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金额。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须同时向中心提供转让方书面确认的债权金额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略),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略)((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略)。 | 现场展示 | 标的勘验时间:(略) 标的地址:(略) 标的勘验联系人:(略)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0:00:00 至 (略)3:59:59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 保证(略) | (略)元,截止时间(略)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略)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法律法(略)。 (7)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处置方法: 1、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交接完成确认通知后,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 2、无“保(略),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略)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5-15 00:00:00-2024-05-22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服务费 | 债权人协议成交6折优惠 非债权人按标准收取费用 | 附件下载 | 城投公司转让项目(标的12)资产清单.pdf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闫睿玮 | 咨询电话 | (略)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咨询地址 | **自治区**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 (略) | 其 他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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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城投公司转让项目(标的12)资产清单.pdf下载预览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下载预览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