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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
2024年**南站2台直梯大修成交的公示
(项目编号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办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规定,****车务段****设备厂家****公司****公司商谈,并最终形成结果如下:
1.**车务段与****公司****公司签订**南站2台直梯大修合同,并依据实施,最终实际结算价以第三方审价结果为准。
2.从开工之日起至电梯具备启用条件止,暂定总工期为15天。
3. 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天内书面提出。
采购单位: ****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4-****3080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