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略)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秀源疏浚船(略)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船舶 | 船舶种类 | 挖泥船 | 船舶出厂日期 | (略) |
购置日期 | 2014-11-03 | 登记日期 | 2014-11-19 | |
使用年限 | 船籍港 | **港 | ||
造船厂 | **省**(略) | 参考载货量(吨) | ||
船长(米) | 27.50 | 船宽(米) | 3.80 | |
船高(米) | 型深 | 2.00 | ||
总吨 | 41.00 | 净吨 | 12.00 | |
船体材料 | 刚质 | |||
主机型号 | ||||
主机功率 | 主机转速 | |||
推进器 | ||||
满载排水量(吨) | 空载排水量(吨) | 38.05 | ||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 | 2024-10-15 | |||
现状分析 | ||||
瑕疵情况 | ||||
船舶 | 船舶种类 | 抛锚船 | 船舶出厂日期 | (略) |
购置日期 | (略) | 登记日期 | (略) | |
使用年限 | 船籍港 | **港 | ||
造船厂 | **省**市港汇环保水利机械有限公司 | 参考载货量(吨) | ||
船长(米) | 15.00 | 船宽(米) | 3.60 | |
船高(米) | 型深 | 1.40 | ||
总吨 | 20.00 | 净吨 | 6.00 | |
船体材料 | 刚质 | |||
主机型号 | 内燃机 | |||
主机功率 | 110.00 | 主机转速 | ||
推进器 | 螺旋桨 | |||
满载排水量(吨) | 空载排水量(吨) | |||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 | 2026-(略) | |||
现状分析 | ||||
瑕疵情况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周经理,(略)。 3.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信息披露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5.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6.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市秀源疏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省**市秀洲号区新城街道木桥港村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略)D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37.369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2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略),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交易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标的资产的损毁、灭失等风险自此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须在资产移交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物的运输工作。 4.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略)。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略)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5.标的交接后受让方不得使用原有船名、标识等原船舶标志符号。 6.关于船上(略),船舶交船方式、时间等其他条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置。 7.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略)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略)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略),如未征集到(略)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略)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略).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略).docx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先生 | 电话 | (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南湖区广益路819号 8楼(略)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话 | (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