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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资质
监测单位营业执照有效,具备相关服务资质。
二、监测项目工作内容
2、2024年**区蚊传病原监测:按照监测计划要求,沿辖区东南西北**位,每个方位分别选择5个生境类别作为蚊传病原学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并按照要求在监测点位收集淡色库蚊标本和白纹伊蚊标本以供病原学检测使用。
三、项目服务时间
1、2024年**区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服务时间为5月-10月。
2、2024年**区蚊传病原监测服务时间为6月-10月。
四、项目总金额
项目总金额不超过41000元,完成全部工作后支付(以上级财政拨付资金为准)。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女士:189****2851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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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