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氧化铝厂3#焙烧炉电场收尘改造项目备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略)
公示开始时间:(略) 18:00
公示结束时间:(略)
(略)氧化铝厂3#焙烧炉电场收尘改造项目备件采购(招标项目编号:(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略).00 | 满足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或满足甲方要求 |
2 | 无锡雪浪环境科(略) | (略).00 | 满足招标文件 | 合同签(略),具体到货时间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 |
2、中标候选人(略)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郑惠文 | / |
2 | 无锡雪(略) | 王斌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略) | 响应情况 |
1 | 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无锡雪(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略)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略):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略),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略)。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略),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略)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审计部,联系人:舒先生,电话:0776-5802784,邮箱:zbjd@pgl.com.cn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黄慧麟, 电话:(略)邮箱:(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