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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14 15:17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一)》(邮农〔2023〕244号、邮财农〔2023〕322号)要求,经过乡镇推荐、市级审核等环节,现对2023****示范区****示范区拟实施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5月14日-5月20日,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与高****服务中心耕地质量保护科联系,联系电话0514-****5759。
高****服务中心耕地质量保护科
2024年5月14日
2023年高****示范区项目
水稻示范区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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