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 (第二批)资料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投标企业:
根据《关于进(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公告(第二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相关企业资质和产品信息的审核工作,现对审核结果和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有关(略)。
一、(略)
1. 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二批)企业资质信(略)(附件1)
2. 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二批)产品资质信息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附件2)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略)
三、有关说明
1.无论(略),企业都应对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于(略),以2024年4月30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作为时间节点,在此日期之后过期的材料均认定为有效。
3.根据《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制品议价采购平台实行开放式管理的通知》(辽药采领办〔(略),血液制品挂网后由医疗机构与投标企业自主议价采购。本次公示的价格仅作为该产品议价时的参考,不作为最终挂网价格。
四、申诉受理
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投标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以法律、 法规 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如对其他企业(略),本着“谁提出(略),申诉时应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诉,请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一)资质(略)
1.补充本企业资料(略)
对于资质信息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和药品,企业可在公示期内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重新维护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至中心审核。
2.其它资质审核结果相关申诉
针对其它资质审核结果的相关申诉,企业需在公示期内递交《申诉函》(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诉函》应包括企业用户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申诉事项等内容。《申诉函》和相(略)。
(二)价格信息申诉
1.相关说明
为杜绝某些(略),提高申诉处理效率,本次价(略),针对申投诉内容和应答内容不实的情况,将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本次价格申诉具体流程见附件3。本通知所述申诉为第一轮申诉,应答和第二轮申诉时间另行通知。
针对价格信息的申诉,企业需在(略),无需递交纸质材料。针对申报的全国最低价不实,存在错报、漏报的申诉予以受理;针对相关省份价格不存在(无效、失效)的申诉予以受理;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信息实际已达到5个及以上省份且申报的全国最低价属实,针对非全国最低价漏报、错报的申诉不予受理。
为保护申诉企业权益,申诉企业名称仅中心权限可见,中心仅将申诉内容直接推送给被申诉企业,申诉内容中应避免体现申诉企业信息,申诉材料无需加盖企业公章。
经过两轮申诉,最终(略),取消被申(略)诉无效的,中心将结合被申诉企业第一轮应答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被申诉企业第一轮应答清晰准确,则对进行第(略)(以申诉品种流水号计);记申(略),依据《辽宁省 医药 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将 企业 的信用评级评(略)综合评估,存在恶意申诉行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请相关(略),逾期不予处理,因企业自身(略),由企业自行承担。
2.申诉(略)
(1)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药(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
(2)点击“药品 招标 ”模块下的“价格信息公示(年度药品增补2024第二批)”菜单,查看价格信息公示内容。
(3)查找拟申诉产品(略),进入产品中标价信息申诉页面,填写相关申诉信息,每条产品仅有一个申诉入口。
(4)申诉信息填(略),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申诉内容,已保存的申诉信息可通过点击“审核结果公示”功能模块下的“申诉管理”菜单,进入“中标价申诉信息管理”页面进行查询。点击页面右侧【编辑详情】按钮,可对已保存的申诉信息进行修改、删除。
(5)对所填写的申诉内容确认无误后,在“中标价申诉信息管理”页面点击【提交申诉】按钮,对申诉信息进行提交。已提交的申诉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附件:
1. 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二批)企业资质信息审核结果
2. 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二批)产品资质信(略)
3.价格信息申诉流程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1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4
中标通知
辽宁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 (第二批)资料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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