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海阳第四小学新建项目(EPC)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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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一、(略)

项目名称:休宁县海阳第四小学新建项目(EPC)(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总投资:(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组织报告评审、完成项目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略)

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略)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略)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三、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略)(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城投集团(略)(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者,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等提交至休宁城投集团白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定标办法:

4.1采购人应当在报价文件提(略)选人,并在中标候选人,根据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

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略)。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3中标结果将在确定中标人后同一时间发布于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 (略)

2.标段(包别)划分: (略)

3.项目地点: (略)

5.投标保证金

金额:(略)

6.询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采购人地址:(略)

电话:(略)

四小稳评询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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