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土网挂字〔2024〕013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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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土网挂字〔(略)
发布日期:(略)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准地”网上挂牌

出让公告

谷土网挂字〔2024〕013号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略)时30分至(略)1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登录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 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宗地编号

((略)

宗地

面积

69679.35平方米

宗地坐落

谷城经济开发区刘家沟、蒋家冲村(硅谷大道以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绿化率

≤15.0(%)

建筑

规模

≥69679.35 (㎡)

建筑密度

≥40.0(%)

投资强度

30(略)

保证金

800万元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现状土地条件:(略)

备案号

(略)BA0010

起始价

1500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挂牌(略)

(略)时30分

挂牌截止

时间

2024年6月18日11时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略)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略),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略)。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略)com)、谷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gov.cn/gczfw/)、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bm/ztb/index.html)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或者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土地交易系统平台”,提交(略),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4年6月4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网上提交(略)。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4年6月17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汇入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24年6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本次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4年6月18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

1.竞买申请人须自行现场踏勘网上挂牌出让的宗地,如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略)。竞买申请(略),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2.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实测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3.该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必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六、其他要求

1.该宗地块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3+X”模式,“3” 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容积率≥1.0;其“X”控制性指标为开发区区域性统一评价的技术要求。

2.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略)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略),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下载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3.成交后竞得人必(略),(略)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成交确认,并与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略),总体布局、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谷城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谷城条件〔2024〕001号)执行;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消防和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5.本次网挂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该宗地块内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其权利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架空线路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执行。

七、联系方式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 (略)

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略)

钟女士 (略)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略)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略)

李先生 (略)

网上支付服务(略):

中国银行谷城县支行 散先生 (略)

中国工商银行襄樊市谷城支行 胡先生 (略)

湖北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王先生 (略)

中国农业银行谷城县支行 万先生 (略)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 郭先生 (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谷城县支行 金 鑫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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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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