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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标准第2.1条 | 对供应(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的类似项目(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类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类)获奖情况进行评审: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地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奖项就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但最高分不得超过3分。 | 对供应商自(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的与本(略)(全域国土空(略))获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按法定程序颁发的奖项情况进行评审:获得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略),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奖项就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但最高分不得超过3分。 |
2 | 评分标准第2.3条 | 供应商具有(略),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后附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证明文件均有效。 | /,此条删除 |
3 | 评分标准第3.5条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略) 1.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明确详实,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2.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较为合理,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3分; 3.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存在缺陷的,得1分; 4.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不明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的详细性和明确性进行综合评议。(6分) 1.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明确详实,完全(略),得6分; 2.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较为合理,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4分; 3.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存在缺陷的,得2分; 4.现状与整治潜力情况分析不明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评分标准第3.6条 | 根据各供(略)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5分) 1.相关规划衔接(略),完全(略),得5分; 2.相关规划衔接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3分; 3.相关规划衔接存在缺陷的,得1分; 4.相关规划衔接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中相关规划衔接的全面性和合(略) 1.相关规划衔接全面详细、合理透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2.相关规划衔接能够履行项目实施的,得4分; 3.相关规划衔接存在缺陷的,得2分; 4.相关规划衔接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评分标准第4.1条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和注册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同(略)证书的,得1(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注册规划师证书的,得2分。 |
6 | 评分标准第4.2条 | 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计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后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项目(略)(除项(略))中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计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后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及其他内容均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瀚、曹景恺、缑子末、严小伟、李晶张晓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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