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一条的法律法规,我局于5月11日办理完成******开发区养老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现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1、 项目名称:******开发区养老院建设项目。
2、批准文号:****。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21日(7个工作日)。对该审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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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