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HCZ-2024-05-05 |
项目名称 | 含山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服务项目 |
采购人 | (略)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工作(略) | 一、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完成含山县全域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包含含山城区及乡镇。重点围绕规划布局原则、公共、专用、自用充电、乘用车换电站、重卡换电站基础设施布局,电网容量及安全性分析,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咨询、报告编制、专项评价、组织并通过专家审查。(上述工作中涉及的专家评审包含在采购范围内,如因评审要求或当地政府要求变更充电站位置,由此产生的工作亦包含在采购范围内且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二)服务(略) 1.分析现状存在问题,结合最新发展趋势,提出合理总体目标及配置标准。对标建设指南及先进城市,制定科学的配置标准。 2.中心城区层面:预测规划末期建设数量适应不同类型的设施需求,实施差异化需求管理;衔接其他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明确设施空间选址布局。结合 十四五 规划和城市未来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3.县域层面:预测各类充换电(略),为含山县提供建设指标控制;结合相关规划及规划建设用地,为充电设施提供合理的布局方案与建设指引。逐步推进含山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到2035年,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体系完善的充电设施规划布局,满足新能源车辆发展与使用的基本需求。 二、质量要求 应遵(略)规定,规模(略),时限规划到2035年,并以主城区、乡(略)。 三、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成果需符合国家法规、规范等相关技术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二)项目成果中需对项目建设实施提出明确的实施建议。 (三)提交项目规划文本(含相关图纸)8套,可编辑电子版本1份。 四、进度要求 (一)规划初稿: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通知进场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覆盖区域的规划内容所必须的相关数据调研、车流监测等工作;40日内,完成规划报告初稿编制。 (二)定稿报告:专家(略),1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成果定稿编制(纸质版及电子版),并移交给采购人。 (三)相关评审会:(略) |
服务地点 | 含山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的初稿编制;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完成设计及各类文本的定稿编制。 |
项目预算价 | 人民币(略)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业绩要求:自(略)来,供应商完成过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的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项目类似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专家评审通过意见,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业绩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及合同甲方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证书,同时具有城市(或城乡)规划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四)项目组成员3人至少包括城市(或城乡)规划(略)(或电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除外) 注:1.需提供投标人相关合同和资质证书复印件。2.提供人员相关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略)来(含)任意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如(市政、结构、给排水、机电、道路与桥梁、燃气)。 三、已在(略)(地址:(略))报名成功。 |
报名方式 | 一、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17:30时(即报名截止时间),在(略)(邮箱:547277876@qq.com地址:(略))进行报名。 二、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信用信息和自我承诺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略) 三、供应商需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到达开标现场。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费执行含山县财政局(含财采购字〔(略)文件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中标结果。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办法(高于预算价(略)),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成交人由在成功报名的供应商中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投标文件,有效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在现场相关(略),经审查合格后总价最低价即为成交人)。 (二)如报价有两家单位相同,抽签选定中标单位,最终抽签序号以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登记的序号为准。 (三)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达到三家,即可开标。 |
特别提示1 | 参与报名企业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采购人有(略),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黑名单: (一)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招标要求等合同条款的; (三)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特别提示2 | 一、(略),可以放弃参与本次采购项目,必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1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并提交放弃函。否则视同已报名的供应商接受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报名后,未参加开标且未提交放弃函,采购人有权决定在日后采购活动中不考虑相关单位。 三、供应商应按照职业规范进行有关本项目的调查活动,若违反职业规(略)不考虑相关单位。 四、供应商报名时需填写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参加开标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五、中标单位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项目履约期间的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将所有风险考(略),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略)。 七、付款方式: (一)按照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支付进度款。 (二)采购人通知成交人进场后,成交人完成规划报告编制初稿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三)成交人提交规划报告并通过内部评审,经采购人查收无误后,采购人支付(略) (四)成交人提交规划报告并组织外部评审,取得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后,经采购人查收无误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五)每次付款前,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合同金额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项目各个县域在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暂停或终止,采购人只需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支付成交人相应进度款。 |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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