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租方资格要求
1.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应是(略)(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2.竞价人须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主体,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此次报价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价人及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采购活动名单(处罚(略))。4.竞价人存在参加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竞标项目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的行为或者竞价人在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黑名单内,竞价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5.竞价人在招(略),竞价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6.竞价人(略),需按包件指定业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更改。
7.竞价人存在欠缴租金、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案件等情形,报名不予通过。
8.竞价人资质审核要件为招租公告第五章《资质审核文件》。
(二)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产权交易所、产权联合交易中心、“(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自行关注了解。
1.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2.产权交易所:http://(略)com.cn/
3.产权联合交易中心:https://(略)com.cn/
4.微信公众号:(略)
(三)资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竞价人资(略),在通(略),须将纸质版资料文件邮寄至指定地址(详见竞价招租文件相关条款)。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质审查文件及邮寄的纸质材料须完全一致,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
(四)重要提示
1.踏勘:(略)
2.报价: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等全部情况,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成交以(略),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人。
招租人: (略)
招租公告联系人:周先生 (略)
资产情况及踏勘联系人:(略)
咨询方式及时间:电话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招租监督电话:(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