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3865918 | ****园区胜浦路258号31幢511室 | 97.33(均分制) | ****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服务范围: 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街道城市环境,根据园区统一部署,要求街道排查统计辖区存量垃圾现状,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城市管理考核等创建工作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通过对街道现存城市乱象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同时强化城管执法部门日常巡查,提升监控设备智能化水平,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街道城市环境常态化治理工作水平。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服务要求: 1、街道范围内偷倒无主垃圾清理。 2、街道****、金胜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存量垃圾清理。 3、街道道路、乱堆放、乱涂贴等市容面貌整治。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
王琼、黄志杰(采购人代表)、赵**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园区胜浦街道中胜路8号
联系人:黄志杰
联系电话:0512-****5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竹辉路477号
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张萱
联系电话:0512-****1672、0512-****1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张萱
电话:0512-****1672、0512-****1797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