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路888号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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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的南京路888号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经宿开审批备【2024】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京路888号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北侧,开发(略)

1.2 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 2150.83万元。

1.3 工 期:(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略):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完成全部工程(略)(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发包(略),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发(略)。

付款前承包人(略),承包人单位名称抬头正式发票等所需材料,待发包人履行完财务审批程序后支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为南京路888号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从光伏组件至正常并网全部工程、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略))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略)任险)以及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保险;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服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略)

3.1投标报价(100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 格的(略),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略)家时,去掉 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略))后进行平(略)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 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略)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略)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略)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略)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95%。 说明: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5 分,每高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略)。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略):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4 本项目不接受(略)

4.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略),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略)者相互控(略)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略)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略)证明。

4.9 投标人被(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5日 09:00至2024年05月2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略),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略)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略)。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略)

7.2.2工程建(略),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略)。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

传 真:/

邮 编:(略)

邮 编:(略)

E-mail:/

E-mail:/

(略)


项目投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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